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产品质量保证条款》如下:

1、为表示本公司对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负责,本公司产品包装箱上都有“ACTIVE”的标记,新的包装箱上还有我们的Website: www.ActiveProduct.com,并且大部分的产品上也有“ACTIVE”的标记,根据这一标记和地址,直接的和间接的客户都可以找到本公司,直接联系本公司。

2、凡本公司销售给门窗制造商或维修商的配件,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自配件销售之日起两个月内可免费更换。产品质量问题通常指:配件不能正常工作;产品颜色不对版或自然变色;配件自然(非人为)变形或破损。门窗制造商或维修商可先联系本公司,按本公司的指示将配件寄(送)给本公司,经本公司鉴定后如确认是本公司的责任,本公司将免费更换配件或退款给门窗制造商或维修商,同时承担门窗制造商或维修商寄(送) 问题产品的合理费用。

3、鉴于门窗制造商或维修商在使用本公司的配件安装在其产品(门窗)时有责任正确地安装并且在安装后检查这些配件使用是否正常,因此本公司不承担门窗制造商或维修商到其产品(门窗) 安装、使用地点为其客户更换门窗上的配件或修理门窗的任何费用。

4、凡本公司销售给门窗制造商的产品经由制造商正确安装在其门窗成品上并销售给其用户,或由本公司直接销售给门窗用户个人的产品经其正确安装在其住宅门窗成品上,正常使用情况下, 门窗的直接用户如发现本公司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均可直接联系本公司, 本公司将予免费寄(送) 产品给用户自行更换。 本公司如认为有必要,有权要求该直接用户先将问题产品寄(送)给本公司作鉴定,经本公司鉴定后如确认是本公司的责任,本公司再寄(送) 产品给用户自行更换,同时承担用户寄(送) 问题产品的合理费用。但本公司不承担用户更换配件或修理其门窗的任何费用。

5、在确定本公司的产品是属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本公司塑料产品的保用期为一年,锌合金压铸件产品及钣金冲压产品的保用期为三年,弹簧制品的保用期为一年。

6、本《产品质量保证条款》的解释权归广州市腾星工业有限公司。
 
7、本《产品质量保证条款》的最近的更新日期是:2005-01-01。